憂退禮券泛濫 擬要求提購買憑證

觀光局說,新修正的「觀光旅館禮券規範」,是依據消保法新訂的有關定型化契約規定;其中,明訂消費者請求退券時,業者不得拒絕,也不能有天數限制或加收手續費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觀光局坦言,因學者堅持保護消費者權利,消保處堅持退券債務協商應無條件,觀光局還要再進一步溝通。



(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0日信貸電)交通部預告修正「觀光旅館禮券規範」,依消保法規定,消費者退券,業者不得拒絕。觀光局擔心退券泛濫,擬要求提購買憑證。

觀光局認為,應以加註解釋方式,例如,退券時應提出購買憑證等,而非任何條件都可退券,在消費者與業者間才能取得平衡。

這次修正的規範,也將實際存在販售觀光旅館禮券的團購網路業者合法化,並納入管理,取消只有觀光旅館可以發行禮券的限制。1040730

不過,觀光局也擔心新規定恐引起退券泛濫,例如企業貸款老闆好心送員工禮券,員工全拿去退領現金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憂退禮券泛濫-擬要求提購買憑證-023634884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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